巴 拿 马 简 介
根据1927年制订的巴拿马公司法第32条,任何国籍的两人均可成立公司。成立巴拿马公司的手续一般由巴拿马的律师代理客户完成,因此,客户无需亲赴巴拿马或签署任何关于成立公司的文件。
巴拿马船队在某种程度上已经逐渐成长为世界上最大的船队,没有对所有权的限制,任何国籍的任何人,自然人或法人可以注册为巴拿马籍船的所有者。对于巴拿马籍船上的海员没有国籍限制,如果船被抵押则需在巴拿马注册处注册,因此,银行家或金融机构更愿意接受挂巴拿马国旗的船舶作抵押。
注册巴拿马公司条件、时间及费用 |
1 |
成立要求 |
确定2-3个公司名称 |
最少三人,但没有地域限制,可以为法人实体或自然人。董事会秘书最少一个人,没有地区限制。 |
法规要求每个巴拿马公司必须有一个注册代理,注册代理必须为巴拿马境内的法律公司或律师。 |
契约、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、注册代理的名称及地址 |
2 |
时间 |
10-15个工作天 |
3 |
注册资本 |
10000美金 |
4 |
费用 |
9200港币 |
成立巴拿马公司优势 |
1 |
完全保密,保证完全的商业运作秘密,完全保密的银行帐号。 |
2 |
无需申报受益者,无需申报年利润及财务状况。 |
3 |
方便的船只注册和抵押手续。 |
4 |
无需每年按期举行股东大会或董事会。 |
5 |
任何在巴拿马以外的商务活动及商务交易完全免税。 |
6 |
没有最大或最小的注册资金限制。 |
7 |
股东的任免由公司拥有者决定公司的股东、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为任意国家的公民或永久居民 |
8 |
股东或董事可在任意国家举行会议或派代理参加会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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